个人登记 · SHENZHEN

深圳37号文登记前期判断

涉及境内居民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时,先梳理个人持股、境内权益及融资安排。

通常所称37号文登记企业ODI备案的办理主体不同。是否适用,需要结合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事实判断。

服务内容复核汇域国际内容团队最近核对:2026年8月11日依据公开规则整理,不代表主管部门意见
与深圳ODI的关系

同一红筹项目中,境内企业可能涉及ODI,创始人个人可能涉及37号文登记。两条路径需要分别识别,再放回完整架构中核对。

进入深圳ODI服务中心 →

适用客户

哪些项目值得先做判断

01

创始人通过境外SPV开展投融资

02

计划搭建红筹返程投资架构

03

境外融资前需要梳理个人持股

04

已有境外公司但历史登记需要核对

服务内容

围绕项目事实组织工作

01

适用主体与项目事实识别

02

特殊目的公司关系梳理

03

境内权益与境外持股图

04

ODI与个人登记边界

05

历史设立与变更事项清单

06

银行、律师等专业协同准备

工作路径

从判断到后续衔接

01

识别主体

区分境内企业和境内居民个人。

02

还原架构

梳理境内权益、SPV与持股变化。

03

判断事项

分别识别ODI和个人登记问题。

04

专业确认

结合银行及律师意见继续办理。

官方资料

本页核对的官方资料

政策和线上入口可能调整,正式办理前请再次查看原始页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

汇发〔2014〕37号

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外汇管理通知。

访问官方原文 ↗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对外投资行政法规。

访问官方原文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入口、指引与政策汇编。

访问官方原文 ↗
项目初步判断

准备开始深圳37号文登记前期判断项目?

准备境内主体、境外标的、投资方式、金额和资金来源五项信息。

进入咨询准备页